2.1份售增值协议
商品物权(份数增值)交易协议 份售增值:2.1
买方:第二认购人 , (以下简称买方),
联系电话:,
卖方:受委托方(中山市坦洲镇健德工艺品店),(以下简称卖方),
信用代码:92442000MA4WCX8R0E,
联系方式:广东省中山市坦洲镇晨阳街11号1楼,
电话:13527155324;
基于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买方向卖方购买商品物权(份数增值)事宜,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商品物权(份数增值)标的:
1.名称:,2.编号:2.1,3.质地:,4.特征:,5.数量:11/100件,6.重量: g,7.规格尺寸(cm):高, 底径,口径,8.品相:;
第二条、声明:卖方对上述商品物权(份数增值)数量拥有所有权及处分权,并负责承担对任何第三者对上述商品物权(份数增值)数量有争议的相关责任;
第三条、交易价格:卖方以人民币¥510元(大写:伍百壹拾元)正【该售价包括“购物信用代金”的金额在内,购物信用代金的金额数量是该次商品物权(份数增值)原始(首次)售价的百分之八十(80%),500*80%=400元】,出售上述商品物权(份数增值)数量;买方同意以人民币¥510元(大写:伍百壹拾元)正(该价格包括“购物信用代金”的金额在内),买入上述商品物权(份数增值)数量;
第四条、交易方式:以买方认购的商品物权(份数增值)数量、金额,交易双方在线下(实体店)、线上(网站)签署“本协议”书的纸本或电子本文件,或买方在线上(网站)首页“2.1份售交显表,2.1商品物权(份数增值)双向交易显示表”中选择认购商品物权(份数增值)数量,按上述认购的商品数量、金额,填写、确认会员管理栏中的“2.1份售确认表,2.1商品物权(份数增值)交易确认表”的纸本或电子本文件;
第五条、付款方式:
1.交易双方签定“本协议”书或买方填写、确认表格“2.1份售确认表,2.1商品物权(份数增值)交易确认表”的纸本或电子本文件后,买方可以“购物信用代金”来代替现金支付部分购物的款项【“购物信用代金”的金额数量,是以该次商品物权(份数)原始(首次)交易价格的百分之八十(80%)计算,不包括增值部分;申请办法:买方在线下(实体店)、线上(网站)会员管理栏内的表格“2.1份售确认表,2.1商品物权(份数增值)交易确认表”的纸本或电子本文件,按该次商品物权(份数)数量交易产生的“购物信用代金”金额数量的具体信息填写、确认】,减除“购物信用代金”金额数量后,其余的款项通过在线或线下扫描付款二维码,以现金转账方式向卖方支付;
2.“购物信用代金”是与买方购物的付款行为同步生效;
3.买方通过在线或线下扫描付款二维码,以现金转账方式向卖方支付人民币¥110元(大写:壹百壹拾元)正,作为购买上述商品物权(份数增值)数量支付的款项,以银行资金到账的信息显示为准,在网上公布款项的交收信息;
4.买方的购物款项的转付后,同意将所购买的商品物权(包括份数增值)数量自动转变成为由《中山市坦洲镇健德工艺品店》代销商品物权(份数增值)数量的属性,销售的款项均由《中山市坦洲镇健德工艺品店》全权处理,并认可与本业务有关联的“2.1份售增值代销协议”、“2.2份售增值协议,2.2商品物权(份数增值)交易协议”书文件;卖方按协定增加售价百分之十(10%),在线下(实体店)、线上(网站)以卖方的名誉为商品物权(份数增值)数量持有人,出售上述的商品物权(份数增值)数量,双方履行“2.1份售增值代销协议”、“2.2份售增值协议,2.2商品物权(份数增值)交易协议”书的职责生效;
第六条、商品物权(份数增值)交易售后服务措施:
1.退货退款:买方购入上述商品物权(份数增值)数量后,在x小时内,可在线下(实体店)、线上(网站)的会员管理栏中的“2.1份售退款申请表”的纸本或电子本文件,申请退货退款,款项收、支以表格“2.1份售退款申请表”内的具体申请内容审核、办理退款(无息):a.可以选择一次性收取现金津贴的累计数【累计数为该次商品物权(份数)原始(首次)交易价格的百分之十(10%),不包括增值部分】,结束是次商品交易活动,同意参与卖方举办的本次商品物权(份数)售后现金奖励被抽奖活动;b.可以选择全额退款,收回已付全部购物款项(无息),退出该次被抽奖活动,退款后卖方收回该商品物权(份数增值)数量的拥有权,结束是次商品交易活动;
2.代销方式:
a.销售价格:买方购入商品物权(份数增值)数量后,卖方按协定在交易价格上增加售价百分之十(10%),在线下(实体店)、线上(网站)以卖方的名誉为商品物权持有人,向公众出售上述的商品物权(份数增值)数量;
b.售后利润分配:代销商品物权(份数增值)数量售出后,卖方按该代销商品物权(份数增值)数量增值部分获利的金额中扣除百分之二十(20%),作为商品物权代销的服务手续费,以转账方式支付给买方(税前),作为利润分配【利润的分配时间,是在新的商品物权(份数增值)数量持有人参与现金奖励被抽奖活动的拼组成功之后,或在购入物权再次售出之后】;
c.增值、减值的销售方式:
1.增值销售方式:是在买方每次交易(购入)商品物权(份数增值)数量后,卖方按设定递增售价的倍数百分之十(10%),加价再出售(以此类推);
2.减值销售方式:
a.代销商品物权(份数增值)数量出售后,在x小时内,没有发生交易的,每次减值再出售,按设定的递减售价倍数百分之八(8%),减价再出售(以此类推),卖方以通信信息方式通知买方认可;
b.在规定时间内再没有发生交易的,卖方则对买方的代销商品物权(份数增值)数量作停售或退市处理,买方须按规定处理该委托代销商品物权(份数增值)数量,或按表格“2.1份售退款申请表”的具体生成的条款办理;
c.代销商品物权(份数增值)数量在出售后在规定时间内,若出现售价低于回购额定价格时,卖方可以额定的回购价格进行收购(以“购物信用代金”的等值数量代替回购金额),收回该商品物权(份数增值)数量的拥有权,结束是次商品物权(份数增值)数量的交易活动,卖方以通信信息方式通知买方认可(或按表格“2.1份售退款申请表”的具体生成的条款办理,退回买方全部购物款项)。
d.现金津贴措施:
1.代销商品物权(份数增值)数量在销售的过程中,在x小时内,出现滞销的,在规定时间内再次减价(值)出售的同时,卖方按商品物权(份数增值)数量在线出售的物权数值向买方发放现金津贴【总数为:以该次商品物权(份数增值)原始(首次)交易价格的百分之十(10%),不包括增值部分】,在线上(网站)公布支付结果;设定代销商品物权(份数增值)数量滞销的现金津贴方式,回赠部分利润给买方,以现金津贴促销售,体现商品物质的潜在价值;
2.现金津贴措施,以代销商品物权(份数增值)数量的售价等于或低于额定的回购价格为止,卖方以通信信息方式通知买方认可(委托方可选择全额退款或参与被抽奖活动的决定,按表格“2.1份售退款申请表”的具体生成条款办理),卖方停止支付现金津贴后,收回该商品物权(份数增值)数量的拥有权,结束该次商品交易活动;
e.售后回收担保措施:代销商品物权(份数增值)数量售出后,所收取的售价款项(包括“购物信用代金”的金额在内),全数转为商品物权(份数增值)数量售后回购担保金,该担保资金,由卖方支配;代销商品物权(份数增值)数量售出、流转后,在规定时间内,若新的商品物权(份数增值)数量持有人不向卖方提出退货退款申请,该新的商品物权(份数增值)数量持有人等于自动放弃申请退货退款的权益,代销商品物权(份数增值)数量售后回购担保金就自动生效【担保金中买方所投入的购物款项及增值(利润)的分配,可以按本协议书的第六条、“商品物权(份数增值)交易售后服务措施”的第2条.“代销方式”的第b.“利润分配”的具体内容处理】。
f.参与现金奖励被抽奖活动方式:
1.参与资格:_______;
第七条、商品的增值:卖方在售出上述商品物权(份数)数量后,每次连续再补充出售不少于百分之十(10%)的物权(份数)数量,直到商品物权(份数)数量出售数量达到百分之百(100%)为止,售价按前一次的售价或在前一次的售价基础上增加百分之十(10%),在线下(实体店)、线上(网站)再向公众出售;在线买方在规定时限内,有优先权购买卖方所补充出售的商品物权(“购物信用代金”失效),买方百分之百(100%)购入该商品的物权后,本协议更改为“1.1商品物权(整数)交易协议”书的文本,双方以该文件的内容履行职责。
第八条、结算方式:卖方以买方的注册,作为收款的银行账号,接收商品交易后的资金结算分配:1.代销商品物权(份数增值)数量售后产生的利润;2.现金津贴;3.申请退款;4.被抽奖奖励金等款项,款项的收支以银行发出的到账信息为准。
第九条、相关费用:
1.卖方不收取买方“购物信用代金”的申请手续费及利息;
2.代销商品物权(份数增值)数量售出后,卖方在代销商品物权(份数增值)数量的增值部分的利润中,扣除百分之二十(20%)作为代销商品物权(份数增值)数量的服务手续费;
第十条、卖方同意买方可以指定任何第三者或以其他名誉购买上述商品物权及登记(但必须按本协议所有规定之条款执行);
第十一条、本协议未尽事宜:交易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文件均为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向卖方所在地之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为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本协议书有效期由2026年9月19日至2026年9月19日14时48分止。
买方:第二认购人,
付款信息:,
卖方:受委托方:中山市坦洲镇健德工艺品店,
银行账号:支付宝,13326622977 ,
2026年9月19日。